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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香港协会社团

香港设立协会社团前言

由于在中国注册协会或社团组织,需要经中国民政部门的审核批准,由于国家制度的特殊性,以及国家对协会社团组织的审批严格,申请程序非常复杂,一般来说均系官方机构申请,普通民众的申请一般难以获得审批。而在香港注册成立协会或其它社团组织手续简单,审批通过率高,香港协会社团注册时间快,且中国和香港的制度日趋走向同步,因此国内人士纷纷通过在香港注册行业协会、基金会、研究院、促进会、学会、学院、研究所、中心等方式来解决在国内无法注册的难题。目前中国国内已注册成功的协会社团等组织,基本有90%是来自香港注册社团组织。


香港协会社团登记性质

第一种:社团性质。是属于非盈利,民间组织。在香港警务署审批,能够获得成功注册登记的概率较低,但申请费用也较高;

第二种:分行性质:香港有限公司名下设立社团,很多都是通过这种形式来申请社团注册,费用比较便宜,获得成功申请机会;

备注:香港社团无需报税、记帐。如果是本公司提供注册地址,每年年审一次。只能在香港开户。无需注册资本。


香港协会社团登记流程

1、社团名称:在香港注册成立协会或社团组织,起名自由,政府允许公司名称含有国际、 全球、亚洲、中国等;社团结尾可以以协会、学会、学院、中心、研究所、研究院等;不可以用公司,有限公司结尾。中文名称可要可不要,但必须有英文名称;申办香港社团的名称必须经香港警务处核实后方可使用。

2、注册资本:香港协会或社团组织无须注册资金

3、社团干事:要求有三位干事,其中一位必须是香港人,香港人原则上由社团申请人自己提供。如需仁港永胜公司提供,我们需要有偿服务。在仁港永胜企业安排香港干事期间,申请人必须每月向我们申报并知会社团举办的重大活动。

4、注册地址:香港政府规定社团必须有香港的注册地址。 如果有需要,注册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可由仁港永胜提供。

5、经营形式:社团属于民间组织,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6、申请内容:社团注册证书;小圆型公章、条形签字章、钢印、会议记录薄、绿盒

7、支付方式:预付款70%,余款在社团注册完成时支付。欢迎用现金转账、电汇、支票或本票支付到我们指定的香港或内地账户。

8、年审年报:无需办理年审年报;如果是由我公司提供注册地址及香港干事则需收取年费

9、报税核数:无须做核数报告和报税

10、可以在香港银行开设本地帐户;我们提供的干事不提供银行开户。


申请社团问题解释


「社团」的定义

「社团」指 - 『条例条文适用的任何会社、公司、一人以上的合伙或组织,不论性质或宗旨为何』


社团条例的适用范围

《社团条例》适用于任何组织,惟条例附表载列除外(见下文)。附表所载的,是诸如公司、职工会或储蓄互助社等组织;其主要特点是,必须按照其他条例的规定,经有关当局批准和在该处注册。


香港成立的社团

任何社团虽然在香港以外地方组织,而其总部或主要的业务地点亦设于香港以外地方,但如该社团的任何干事或成员在香港居住或身在香港,或该社团由任何在香港的人管理或协助管理或代其索取或收取金钱或社团费,则该社团须当作是在香港成立的:


但任何社团如果并只要有以下情况,则不得当作是如此成立的 

(a) 该社团完全在香港以外地方组织和运作;及

(b) 该社团没有在香港维持或使用办事处、业务地点或集会地点,亦没有由任何人代其在香港维持或使用办事处、业务地点或集会地点;及

(c) 该社团没有成员登记册在香港备存;及

(d) 该社团没有在香港收取或索取社团费,亦没有由任何人代其在香港收取或索取社团费。


根据条例第5A(2)条,社团主任可豁免社团或其分支机构之登记若纯粹为下列任何一项目的而成立:

(a) 宗教、(b) 善、(c) 社交、(d) 康乐、(e) 作为乡事委员会,或

(f) 作为由乡事委员会组成的联会或其他组织。

倘若贵社团属上述其中一类,贵社团仍需申领豁免证明书。


对社团名称的限制

任何本地社团均不得为其本身或其分支机构使用以下名称 

(a) 与已存在的任何社团的名称相同或十分相似的名称;

(b) 在该社团的真正性质或宗旨方面相当可能误导公众的名称;

(c) 带有意思指该社团属于附表所指明的某类别的人的名称,而事实上该社团并不属于该类别的人;或

(d) 有 “rural committee” 字眼的名称,或有社团事务主任认为是带有意思指该社团是或刻意带有意思指该社团是一个乡事委员会或是一个由多于一个乡事委员会组成的联会或其他组织的任何其他字眼的名称,但如该社团是一个乡事委员会或是一个由多于一个乡事委员会组成的联会或其他组织,并已获民政事务局局长承认为乡事委员会或上述联会或其他组织,则属例外。


申请注册需提供什么

任何本地社团均须于其成立或根据第2(2B)或4条被当作成立后1个月内,以指明的表格向社团事务主任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有关申请须由3名干事签署,并须包括以下详情 

(a) 该社团的名称;

(b) 该社团的宗旨;

(c) 该社团的干事的资料;及

(d) 该社团主要业务地点的地址,以及该社团拥有或占用的每个地方或处所的地址。


欢迎成为仁港永胜的客户

仁港永胜企业是一家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律师、财务师及高级管理顾问组成的强大团队。总部位于中国香港。在全球30多个国家地区设立商业网络,为客户组建成立协会社团组织、海外离岸公司、商业财务管理、企业上市融资、记帐报税审计、知识产权代理、海外合理避税、法律文书公证、使馆领馆认证、贸易投资顾问等方面提供最佳的方案。欲获得更多优质国际商业服务的信息,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真诚地期盼与您会面,探讨您的发展需求,并愿以仁港永胜企业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仁港永胜温馨提示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在香港成立协会及其它社团目前不能在境内开展业务活动。

在香港注册非营利组织名称限制较少;非营利组织的名称往往与其能力和信誉没有直接关系。

有关在香港注册成立协会及社团组织,请咨询:仁港永胜各地机构,电话:4000-922-818


备注:如需快速获取牌照,可以联系我们业务经理 15920002080 唐生了解现成的协会社团牌照。

如欲查询更多有关注册香港协会社团的资料,请与我们的专业顾问联络,我们将为您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点击联系公司注册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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